文件詳細披露了喬布斯和施密特之間的電子郵件往來。喬布斯在2007年3月7日的一封電子郵件中禮貌地要求施密特不要挖蘋果的一名工程師,“如果你們的招聘部門能不這樣做,我將非常高興”。
施密特在轉(zhuǎn)發(fā)給招聘部門的一封電子郵件中稱,“我相信我們有不從蘋果挖人的規(guī)定,請立即停止這種做法,并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。我需要盡快給蘋果一個交待!
具體負責挖這名蘋果工程師的Google招聘人員被解聘,Google人事主管在一封回復的電子郵件中稱,“請向喬布斯表達我的歉意”,并指出這是“一個孤立的事件”。
這份文件是蘋果、Adobe、Google、Pixar、英特爾和Intuit被訴相互簽訂不挖人協(xié)議訴訟案的最新證據(jù)。原告訴稱,被告達成非正式的互不挖人協(xié)議,并聯(lián)手限制員工的薪酬。
Google發(fā)言人稱,“Google一貫積極地招聘頂級人才”,但拒絕就訴訟案發(fā)表評論。
除喬布斯和施密特之間的電子郵件外,法庭文件還包括蘋果一名員工申請Pixar職位被拒的細節(jié)。這名蘋果員工被告知,“問題是我們不能挖蘋果的人”。